流花宴(广州)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裁决公告(陈桂材、何远林)
发布日期:2025-05-23 15:18:16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
注册送彩金的平台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流花宴(广州)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陈桂材、何远林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穗越劳人仲案〔2025〕798、799号),现已审理终结,并依法作出裁决,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裁决如下:
798号陈桂材:
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4年9月16日至2024年12月22日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31954.02元。
799号何远林:
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4年10月7日至2024年12月22日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8887.25元。
798号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799号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劳动者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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