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丽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公告(范福丽)
发布日期:2025-06-20 19:05:50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
注册送彩金的平台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州丽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范福丽诉被申请人广州丽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穗越劳人仲案〔2025〕1230号),本委受理后,依法组成仲裁庭,并依法通知申请人于2025年6月5日下午14时30分参加开庭,申请人经本委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参加庭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本委决定如下:
按申请人范福丽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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