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和水平,服务环境管理决策,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环境监测站需购采一批专业仪器设备,现对采购的事项进行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采购人: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环境监测站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环境监测站购置一批专业仪器设备
三、项目内容:见附件1《用户需求书》
四、公示时间: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5日止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此三项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需要提交的材料
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
4、提供正式报价单,报价单需详细注明供应仪器设备的品牌、型号、数量、明细报价、仪器设备的具体参数、配置、供货期限、质保期以及联系方式,带“▲”参数需提供生产厂家盖章的证明材料。参数如报价单内未尽事宜可另附说明。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对项目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单需盖章确认。
请具备资质的机构将资质文件、盖章确认的报价单扫描件及电子版在公告期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email protected] 。纸质版可以在公告期内通过快递送达或面交。
七、联系事项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20-81098809
地址:注册送彩金的平台 西华路捶帽新街1号华业大厦南塔4楼
八、其他事项
报名的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完整。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环境监测站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