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就2024年度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及相关工作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2024年度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工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公示时间
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9日
三、服务项目内容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2024年度及前期存量文书、业务、会计、声像、专项等各门类档案的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等相关工作。服务内容具体事项可通过来电或现场了解和咨询。
四、项目报价
项目上限为人民币128000元(壹拾贰万捌仟元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所需扫描数字化档案累计经据实结算,所支付服务金额达到合同金额12.8万元之日止。
五、服务机构资格及要求
(一)服务机构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依法依规成立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等。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二)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要求。
1.经营范围涉及档案管理服务或档案管理技术服务等方面。
2.在广州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并取得《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回执》。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内容及进度提供人员相对稳定、档案整理经验丰富、保密意识强的驻点服务团队,团队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档案行业工作经验(提供驻点服务团队介绍及以往承接相关项目经验的证明资料)。
4.驻点服务团队技术人员具有广州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人员岗位资格培训证书》。
5.服务机构必须承诺对开展项目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各类档案及各种文件资料等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通过任何渠道用作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用途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六、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报名期限与项目采购公告时间相同,即为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9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服务机构在报名期限内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无失信行为且未受处分承诺书或说明(加盖公章)。
4.委托授权书(如需要)1份(附件3);
5.单位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档案整理报价单(附件4)。
(三)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西华路第一津街50、52号
电话:020-81075448
联系人:王小姐
邮编:510170
八、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三)报名的单位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服务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2024年1月19日
附件1:
报 名 登 记 表
附件2:
报价承诺函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2024年度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工作服务项目询价文件要求,(全名及职衔)经正式授权并以报价人(报价人名称)的名义参加报价,并提交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签字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我们愿意遵守采购人询价文件的各项规定,供应符合采购需求书所要求的相关档案整理及相关工作服务。
2.我们同意本报价自询价截止日起90天内保持有效。如成交,则有效期延至采购合同执行期满时止。
3.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询价文件及附件,我们完全清晰理解询价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有关报价的其他资料、数据或信息。
5.我们承诺在本次报价中提供的一切资料和文件,无论是原件或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准确无误和有效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分;否则,我们愿意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签字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授 权 委 托 书
受委托人: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受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兹委托上列受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参加“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工作档案整理服务”公开采购。受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
一、提交报名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报名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
二、依法参加采购、提供服务等活动。
上列受委托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和代理权限内,在有关文件上签名委托人予以承认,产生的权利归委托人享有,义务由委托人承担,民事责任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共同承担。
受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档案整理报价单(一)
备注:结算以双方验收确认的实际数量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