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街道办事处关于安全生产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执法案例的通报(十一)
发布日期:2025-06-12 14:42:43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有力震慑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将我街查处的1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和通报如下:
【隐患类型】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基本案情】2025年4月3日,白云街执法人员在对广州市****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1名从业电焊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处理结果】将该案件移交给注册送彩金的平台 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调查认定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焊工)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和违反了2023年国务院安委办印发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点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四条第三项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和《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通知》和自由裁量有关标准,给予该公司处人民币1.5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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